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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後子女探視問題---為什麼看孩子這麼困難?

離婚後子女探視問題---為什麼看孩子這麼困難?/蘇金蟬/轉載自成大醫院『康復通訊』93年7月第37期

國外的研究告訴我們,父母的離婚對孩子而言是一種失落,不僅對天倫家庭--與父母同住在一起---夢想破滅,很多的時候也會失去與父母一方的聯繫,而研究中的孩子總是殷殷地透露出他們想和另一方父母見面的渴望。研究也告訴我們,離婚後的小孩如果持續和父母雙方保持接觸,他所得到的支持較多,他的身心發展都會比較健康。因此,在很多國外的法令中,都明文鼓勵離婚後鼓勵父母持續與子女的接觸,以維護離婚孩子的最佳利益。
但是,事實上男女雙方會走上離婚的路,大都是因為雙方的信任和合作有困難,現在要為了孩子共同合作,簡直就是緣木求魚的工作。於是,在相當多的情況下,孩子探視的機會,也是離婚夫妻一再重新經歷對對方不滿的時機。於是我們看到很多的媽媽抱怨離婚爸爸的不准時、不懂孩子需求、沒有照顧好小孩、讓孩子接觸不好的環境、是個不好的孩子榜樣。離婚爸爸們則抱怨對方百般阻擾、在孩子面前批評他、甚至拒絕交付。嚴重者,雙方還互控虐待,雙方再一次對簿公堂。種種因為探視機會而引發出的問題層出不窮。
離婚父母雙方都會義正辭嚴地宣稱自己這樣做是為孩子的利益著想,那孩子又是怎麼看待這件事情的呢?研究告訴我們,孩子其實看到的是父母的爭奪與戰爭。年紀大一點的孩子,也許比較有能力置身度外,在他的世界中找到其他的紓解之道。學齡中的小孩大都成為雙方角力的戰場,深深地為到底應該對誰效忠所苦。於是有的變得消極憂鬱、有的變得暴躁易怒、連學校功課、人際關係都受影響。更嚴重的情況是孩子開始痛恨父母一方,拒絕與他們有任何接觸,讓原本就困難的探視工作更是雪上加霜。
國外的政府在近幾年來開始注意到這個困難,於是他們開始要求離婚的父母在離婚前先上一些離婚對孩子的影響,離婚後如何解決衝突的課程;也安排婚姻調解、婚姻諮商讓離婚後的雙方可以在第三者的協助下,以孩子的立場出發,找出最少衝突的接觸方式。國內相關的服務正在起步,但是離婚父母放開對彼此的不滿,開始以孩子的立場思考離婚後如何合作的議題,對離婚率愈來愈高的台灣也是當務之急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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