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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院護理簡介

精神科急性病房於民國77年12月開始啟用,總床數30床。在科別特性上,主要照顧精神疾病急性期的病人,包括成人、青少年及兒童。常見疾病診斷依序為情感性疾病、精神分裂症、憂鬱症併有精神症狀、失智症及酒癮等。

精神科急性病房有護理長1人,主負責單位行政及訓練事宜。另有護理師14位,白班每位護理師照顧5-6位病人,而夜班護理師照顧12-15位病人。精神病人的照護有賴於醫療團隊的完善運作,醫療團隊的成員包括:醫師、護理師、心理師、社工師及職能治療師等。主要治療包括:藥物治療、環境治療、個別心理治療、行為治療、團體治療、職能治療及相關護理措施之介入處置等。護理師秉持誠懇一致的態度與病人互動,給予病人支持,以協助了解其自身的疾病,增加服藥遵從性,促進病人在現實情境中想法、感受及行為上的調整。

護理師在精神科病房工作,需每15-30分鐘查房一次以觀察病人的行為,確認病人安全性及行蹤,除此之外,亦需經常處理病人危急狀況,如:突發的暴力攻擊、自殺、跌倒或逃跑等意外事件發生。故護理師首要需與病人建立信任的治療性護病關係,精熟相關疾病照護的知識及技能,同時也要關注及維護精神病人的權益,以促進其早日康復、回歸社區。

日間照護是一種非全日住院的治療模式,結合了精神科專科醫師、護理師、職能治療師、臨床心理師和社工師等專業人員,提供病人全面性且多專業治療和復健。其為一個開放空間,採自治管理的方式,病人白天到醫院接受復健治療,晚上返家與家人相處,此不但減少家屬白天照顧病人的壓力,亦可使病人在不與社會脫節下,逐漸改善其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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